2月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月9日,市商务委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市级部门,对《若干政策》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若干政策》紧紧围绕《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举措,细化制定了23条具体政策。这23条政策具有“新、全、实、优”的特点,其中特别强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制度的激励、撬动、引导、支撑、保障作用,运用财政资金对积极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各区县、商业载体、企业等进行支持与奖励。
01 八大方面,23条政策“新、全、优、实”
“一是围绕实施国际消费载体提质工程
提出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等3条政策。
“二是围绕实施国际消费资源集聚工程
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等3条政策。
“三是围绕实施渝货精品培育壮大工程
提出支持特色品牌发展政策。
“四是围绕实施数字消费融合创新工程
提出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政策。
“五是围绕实施特色服务品牌塑造工程
提出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等3条政策。
“六是围绕实施国际展会赛事提能工程
提出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等2条政策。
“七是围绕实施国际通道能级提升工程
提出支持培育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等2条政策。
“八是围绕实施消费促进机制强化工程
提出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加强商务文旅人才引进培养、优化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商贸文旅等服务型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创新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营销等8条政策。
02 以奖代补鼓励区县、商业载体开展试点示范
据悉,下一步,重庆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出,注重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内外贸一体推进,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各区县培育创建试点示范区县,各重点商圈、步行街、夜市街区、国际物流分拨中心、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等商业载体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对获评国际消费中心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国家级、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夜市街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激励各类消费载体提质升级,促进城市提升和更新。
其中在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方面,将着眼打造引领全球消费潮流的新高地,从2022年开始,鼓励具有较强消费集聚力、影响力、引领力的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区;鼓励具有区域辐射力、带动力较强的区县创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商文旅体资源丰富的区县积极创建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对纳入试点的区县,给予500—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后期,还将根据阶段性成效评估情况,择优继续给予相关区县适当资金奖励。
在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方面,将着眼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商圈,充分发挥解放碑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引领作用,围绕打造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城市核心商圈、商业步行街,参照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2019版)《重庆夜间经济市级示范区建设规范(示范)》,鼓励各区县积极开展示范商圈、步行街、夜市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在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和体育消费市级发展方面,将着眼强化文旅体消费示范作用,鼓励各区县人民政府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及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市级对外文化贸易试点基地及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市级体育旅游示范区县等扩容提质项目,有效开发文旅体资源、丰富文旅体产品供给、优化文旅体消费环境,并对获评单位给于一定资金奖励。
在支持培育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方面,将着眼扩大开放,充分发挥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航空物流园、果园港多式联运示范基地、公路物流基地等重要物流节点枢纽功能,引导内外贸企业设立国际物流分拨中心、 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对年进出口额达一定规模的自建仓储设施的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按总投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建立汽摩及零配件、机械及电子料件、生活消费品等类型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03 以奖代补鼓励区县、商业载体开展试点示范
《若干政策》同时提出,将瞄准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结合实际,发挥奖励资金撬动作用,加强龙头企业、商业品牌首店和知名会展企业引进培育,积极打造全球优质市场主体集聚地、国际知名品牌优选地。
其中,在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方面,将着眼集聚全球优质市场主体,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商贸企业、中国500强服务业企业、国际贸易品牌企业、中高端消费品牌企业在渝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采购结算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运营管理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功能总部。并对新进入重庆且次年年度销售额或零售额分别超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批发、零售、住餐独立法人企业,择优按照不超过超额部分的0.5%实施奖励。
在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方面,将着眼打造国际知名品牌优选地,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在渝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择优按照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对在中心城区新开业且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商业品牌亚洲旗舰店、中国(内地)旗舰店、西南旗舰店、重庆旗舰店,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对引进企业(商业场所业主或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按照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综合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在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方面,将着眼建设会展名城,围绕推动展会赛事国际化、特色化发展,积极引进经UFI(国际展览联盟)认证的国际国内知名展会、知名会展企业落户重庆,举办高水平展会赛事,拓展会展经济国际影响力。
04 巴渝老字号转型也有奖励
根据《若干政策》,重庆还将围绕培育“渝货精品”、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消费新场景等方面,坚持项目资金引导,鼓励发展特色品牌、电子商务,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和商贸流通企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其中,在支持特色品牌发展方面,将着眼培育“渝货精品”,推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提高“巴味渝珍”品牌影响力,鼓励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每个工程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振兴巴渝老字号,推进老字号向旗舰店、体验店、定制中心转型,按照投资额大小,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将着眼发展“新零售”,引导传统企业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和数据资源的赋能效应,布局线上平台,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瞄准科技时尚,向服务智能、跨界融合等方向提档升级;依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开展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以及产销对接;培育发展智慧餐厅、无人便利店等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按照投资额大小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方面,将着眼提高重庆美食影响力,鼓励餐饮企业按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SB/T 10559-2010)要求,建立中央厨房或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在餐饮食品生产加工、采购、仓储、品控、包装、配送等环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管理,提高产品标准和安全保障,并择优按照投资额大小最高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积极推动重庆餐饮品牌企业对标国际,与世界美食融合发展,鼓励申报米其林星级餐厅,提高重庆美食国际知名度。
在支持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方面,将着眼打造“重庆消费”响亮名片,鼓励围绕潮尚、嗨购、文旅、不夜、美食等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扩大“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的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影响力,推动消费内容、消费模式、消费场景创新升级。对市级层面组织的“不夜重庆生活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等重点消费促进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影响力,择优给予承办方一定资金支持。
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方面,将着眼建设优质服务引领地,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05 支持政府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新型消费项目建设
为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重庆还将坚持创新驱动、联动发展、系统推进,充分发挥土地、人才、金融、税收、监管等方面政策支撑作用,赋能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其中,在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方面,将着眼解决新型消费项目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支撑新型消费发展、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在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方面,将着眼支持新消费发展,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执行差异化供给价格,引导全球引领性、区域性、地标性、整体持有型的新消费产业化重大项目布局核心商圈、特色街区。同时,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可利用闲置厂房、老旧厂房发展具有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服务等为一体的后街经济,在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在加强商务文旅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将着眼提供智力支撑,对符合鸿雁计划条件的高层次商务文旅人才给予相应人才补贴;对开展技能培训及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在优化消费领域金融服务方面,将着眼发挥金融杠杆作用,采取有效方式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机构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优惠利率,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加快内外贸流通;支持商贸企业上市再融资,促进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增强供给能力。
06 创新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此外,重庆还将着眼打造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相匹配的营商环境,以开放包容态度,积极推出简化证照办理、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营销等政策,进一步增强重庆消费的魅力指数。
其中,在进一步简化优化证照办理方面,将着眼高效快捷,以高频行业套餐为切入点,支持在重庆高新区民办非企业领域探索推行“一业一证”试点工作,通过“一网申报、一次告知、一秒审核、一证(照)通行、一体监管”等方式,让申请人一次申报,一次办成,有效解决“证照多头办、群众多处跑、证照悬挂多”等问题,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后期,将视改革成效在区县复制推广。
在创新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方面,将着眼开放包容,对“首次违反”“违法后果轻微”以及“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纳税人,在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个方面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税收行政处罚。
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将按照尊重市场、高效便利、遵循法治、协同治理、对标国际、改革创新的原则,聚焦推进海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巩固已有措施成效,推进一批新的便利化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助推重庆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开展宣传营销方面,将着眼持续创新消费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点,公安、城管等部门将积极对接消费促进活动主(承)办方,对申请材料中不齐全的一次性提出,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避免主(承)办单位多“跑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据介绍,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各区县、相关市级部门还将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按照总量控制、量入为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的机会。